近日,《威海市區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使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實施后,將完善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引導銀行擴大授信規模,破解小微企業融資瓶頸。
辦法出臺后,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下稱風險補償基金)也正式設立,為小微企業貸款擔保增信。支持的企業包括在城市規劃區(環翠區、文登區、高區、經區、臨港區)范圍內登記注冊威海市車輛抵押貸款,符合相關規定的小、微型企業。小微企業以風險補償基金為擔保與試點銀行開展貸款業務,應滿足:企業向試點銀行繳納企業保證金,比例不低于實際獲得貸款額的4%,不高于實際獲得貸款額的10%;一般應提供不高于貸款額度的50%、符合貸款要求的抵押、質押或保證,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股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單戶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5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貸款利率上浮一般不超過20%;企業獲得的貸款僅用于生產經營周轉,不得用于償還銀行貸款、企業債務及與生產經營無關活動等。
小微企業想要申請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威海市車輛抵押貸款威海市車輛抵押貸款,需向所在區金融辦提供相關資料。企業審核通過被列入支持名單后,可與銀行開展業務。山東省威海市金融辦將定期更新扶持名單,小微企業可隨時申報。登陸威海市金融辦網站()可查看風險補償基金相關政策,聯系郵箱:。(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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