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是個悲催的日子,俺的小車撞了。情況是這樣的
我于主路直行車道正常行駛,一桑塔納(參數|詢價)忽然失控橫在我面前,我的右前車角撞到了桑塔納左后車角 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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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里開始為大家給出整個事故處理流程
1. 坐在車內撥打122報警電話,說清自己的位置等待警察處理(建議大家不要下車,有的車主比較亢奮容易發生肢體沖突使事件升級,可搖下車窗交流)
2,如警察及時趕到則在警察蜀粟的指揮下把車挪到路邊以免妨礙其他過往車輛,如警察未及時趕到要自己用相機或手機全方位照相從不同角度拍下事發當時的情況,請給撞車部位特寫,然后把車挪到路邊否則罰款200
3. 警察蜀粟來后請主動出示行駛本和駕駛執照 (這一步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帶兩證否則無責變有責,有責變全責)
4. 警察蜀粟詢問雙方當事人事發時的情況 (如對方搶著說那就讓他說,這里要沉著冷靜給警察留下好印象)
5. 警察判罰車輛事故無責方的賠償標準,如小事故則填寫快速處理單,警察蜀粟會告訴我們如何填寫。
6. 各自留下對方手機,保管好自己的快速處理單,確認對方號碼后驅車離開現場
以上是整個事發現場的處理方法
下面是雙方于定損前溝通的部分
全責方:
1.打電話向對方賠禮道歉,以緩和氣氛方便日后理賠
2.確認對方車輛型號、損壞部位
3.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事故,約定定損日。
無責方:
1.原諒全責方,畢竟大家都是司機,開車上路小刮小蹭免不了,緩和關系有助于日后索賠
2.與自己的4s店溝通,大致估算維修價格
3.與全責方確認對方第三者責任險金額。
4.與對方約定去對方保險公司定損的日期。
5.特別注意這里!與自己的4s店約定一日,開車去,于定損前先行評估車輛哪里需要換件哪里需要噴漆,以免被保險公司忽悠,后面的案例分析里我告訴大家為什么這一步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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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定損部分的處理流程
1.去全責方的保險公司進行定損(雙方均需攜帶1.行車本2.駕照3.身份證4.快速處理單5.交強險)保險公司在復印完這些文件后會為你指派定損專員。
2.定損專員去停車場勘察車輛損失,并要求雙方將車輛擺成事故時的樣子牌照(這一步很關鍵,一定要把之前在4s店查到的損失讓他都寫上!否則他們不管賠)
3.回到定損中心估價(這里很有學問通常保險公司會把價格定的很低,因為你是無責方全責方為你修車沒啥好處,特別是你們分屬兩家保險公司時)在估價時保險公司會詢問你去哪個4s修車這時把你定好的4s店名告訴他(因為之前有先去估價過,所以心里有底)定損專員會先行聯系4s店協商價格,索要回。。。。。(在這里請注意,保險公司絕對沒有權力給你指定任何一家4s店,也沒有權利指定任何一個公司負責維修你車輛的任何一個部分!?。。。。?/p>
4.拿著保險公司的定損單去4s修車(不帶亦可)在這里要注意,作為無責方,我們的義務就是隨便找一家4s把車修好,然后叫全責方結賬。無責方與全責方保險公司沒有任何瓜葛!!
5. 提車時叫全責方來付款由全責方取走發票及一切單據(我方可留復印件)
6. 全責方向自己的保險公司要求賠款。
以上是整個事故處理的流程下面我來說說我在理賠中跟保險公司斗爭的經驗
發生事故后我是無責方,在定損前去4S店做了先期判斷,4s告訴我,我的車有1. 保險杠噴漆 2.葉子板鈑金噴漆3.車燈擦傷大概維修需要左右,先期判斷時我是帶著全責方去的,以示我沒有訛他的意思。
定損時對方保險公司(人保)認定這3處問題無誤,但定價給的異常離譜整個定價加起來才4000左右遠遠低于維修價格,我建議全責方立刻再次提出異議,之后缺德的人保三元橋豐田定損點定損員給我的4s打了電話,內容就是壓價,外加暗示對方給予回。。。。。之后告知我這個定損單就是個初級的拿著去4s修就好了(從這里看出,保險公司和4s是一丘之貉背地里都互相認識而且有著約定俗成的貓膩?。?/p>
我和全責方拿著定損單去了4s店,店方表示人保判定大燈擦傷只能拋光不能更換,而4s店之前和現在的意思是更換大燈(這里要注意,一定要去你自己品牌的4s專修店并且店越大越好,這樣4s會有所顧忌不敢搞得太過分)。在看過定損單后4s表示無法按照人保的定損維修,遂與人保溝通,人保表示將派一個維修公司來我的4s店修那部分,4s表示一定幫助監督施工。我問了4s兩個問題
1. 結賬時是給你一家的發票還是你們和那個外包公司一起給
2.你們能書面保證為那家第三方公司付連帶責任嗎
答案是發票分著給,責任不付。 我就拒絕了他們這個處理辦法理由有兩個
1.根據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和4s店并無直接聯系,他們這種相互溝通的行為造成了我的信息不對稱,至責任方和無責方于很被動的地位
2.根據法律規定,作為無責方我只要去有合法經營資格的4s店將車修好即可,我只聽取4s店的建議與4s店發生協議關系,與任何第三方無關。
4s聽我這么說只能按標準流程更換維修。
在這里我聽到全責方給他的定損員打電話說明情況,定損員表示要不就用他指定的公司修理,要不這個大燈的價格就由全責方自付,出于道義車輛事故無責方的賠償標準,我建議責任方做如下處理,
1. 向人??偣就对V,投訴到具體定損員身上,投訴理由有以下幾個:定損員擅自與我的4s店聯系為我指定第三方維修承包人
2.向定損員所要第三方維修公司的營業執照、維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公司相關資質復印件并由人保出函保證第三方公司有資質進行維修(此處是為了留下證據以便打官司時使用)
3.詢問人保總公司這種由保險公司制定無責方維修公司的行為是公司內部要求還是定損員個人行為,如為公司內部要求需其提供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如為定損員私人行為,則請公司處理此人。
全責方大叔在照做后半個小時果然定損員匆匆給其打來電話,表示可以保更換大燈總成,并賠禮道歉。為全責方大叔挽回了9000的損失俺很高興。
事后車輛事故無責方的賠償標準,我總結了這次理賠的成功經驗主要有
1. 事前對流程做了調研,咨詢了很多有經驗的朋友
2. 對該事故的法律處理流程進行了了解
3. 最重要的是我和責任方大叔相互理解,共同作戰,他向保險公司施壓,我和4s店據理力爭
正是做到了以上幾點,才避免了被保險公司和4s店弄成夾心層,也為彼此挽回了損失,斗敗了奸商人保!
以上經驗供大家參考,各位朋友希望你們永遠也用不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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