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視覺中國
交通維系你我,安全關乎生命。
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的第12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16 年8月至10 月在全國31 個省區市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并通過各大網站進行了參與人數超過30 萬人的問卷調查。12 月21 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報告指出,總地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了較好的貫徹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執法能力基本適應道路交通快速發展的形勢, 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權益。報告同時強調,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嚴峻。違法生產、銷售、使用車輛現象大量存在,部分道路及安全設施建設管理滯后,機動車駕駛人等違法行為多發高發。
12 月22日,常委會會議舉行分組會,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人員圍繞報告中指出的,道路交通核心要素“人、車、路”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審議,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
人:把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落到實處
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管理人……每一個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
自2004 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到2015 年,我國機動車駕駛人數量從0.75 億人增長到3.27 億人,我國快速步入“汽車社會”。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目前我國機動車駕駛人違法違規現象普遍。“超速超員、酒后駕駛、強行超車、疲勞駕駛、遮擋號牌、搶行加塞、開車使用手機等行為大量存在。部分非機動車駕駛人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道行駛、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隨處可見, 許多
行人漠視交通規則。”
報告指出,2015 年,全國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4.42 億起,近90% 人身傷亡交通事故是因違法行為導致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非常嚴謹到位的,現在主要問題是法律貫徹落實的問題,是沒有做到違法必究的問題。”許為鋼委員說。任茂東委員認為,關鍵要把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落到實處,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扭轉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的局面。
“有的超載車輛非常嚇人,這些超載車輛已不是汽車了,都快變成小火車了。很多事故都是由超載、改裝車輛造成的,這么大的車輛是怎么進入高速公路的?是不是很多入口處都有瀆職行為?改裝的廠家是不是有違法行為?”黃伯云委員指出,對這些問題如果像治酒駕一樣來加強治理的話,一定會減少很多交通事故的發生。
劉政奎委員認為,要加大對交通違法屢犯行為的處罰力度。一些機動車駕駛人員屢次違法,不能一罰了之,要建立有關管理系統怎么識別事故車,對屢犯駕駛人員要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守法教育。尤其對運輸企業的屢犯駕駛人員更要加強管理,甚至依法取消其從業資格。
“建議對‘超員、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仍實行行政拘留,機動車嚴重超速、重中型載重汽車嚴重超載、大中型客車嚴重超員的增加責任并處罰款。”羅亮權委員表示。
李安東委員提出,要進一步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員的素質。“現在機動車駕駛人素質不高,不守規,搶行、并道、占道、插隊、搶紅燈等現象比比皆是。有人說怎么識別事故車,我們的機動車駕駛人還是自行車文化,現代駕駛文明和駕駛文化還沒有真正形成。”李安東認為,這個問題必須要從源頭抓起,駕駛人在駕校學習培訓時就要加強駕駛文明、駕駛文化的學習。另外,還有養成問題,平時就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只要下決心,長期堅持,我們是能夠樹立起現代駕駛文明和駕駛文化的。
對行人違章的交通事故應當如何定責?吳曉靈委員認為,裁判道路交通事故時應該把人道主義救助和交通安全的是非分清楚,是行人違規就按行人違規處理。“現在我們在判交通事故的時候,本來由行人嚴重違規出了事故,但還是判司機承擔很多責任,賠很多錢,最后造成的結果就是行人不怕車。這個現象造成了很多人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嚴是愛,寬是害。”
“當前,社會各界對安全暢通出行的呼聲雖然很高,但整體上看,公民交通安全意識和行為等還有一定差距,全社會共同參與、自覺遵守、嚴格執行的交通安全氛圍還不夠濃厚。”車光鐵委員建議,進一步加強法律宣傳教育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和氛圍。
車:對“超標”車輛必須堅持源頭治理
2004 年至2015 年,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從1.07 億輛增長到2.78 億輛。
在機動車引發的事故中,貨車超載超限可謂“第一殺手”。執法檢查報告指出,有關部門對貨車載重和外廓有嚴格標準,但從實踐上看,許多貨車都屬于非法生產、改裝,超載超限現象普遍存在。超載超限貨車安全性能大幅下降,極易出現剎車、轉向失靈等情況,引發交通事故。2006 年至2015 年,在貨車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載超限引發的約占60%。
此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和“老年代步車”等低速電動車大量上路,其速度、體積“超標”,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很大隱患。根據執法檢查報告,“老年代步車”“殘疾人助力車”等低速電動車的生產企業及車輛普遍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各項技術指標基本不符合汽車強制性標準,安全性能差,加劇交通混亂,易發交通事故。
“貨車非法改裝、電動車超標,都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事故表現在路上,但根源在路下。等到上路之后再去糾正,既勞民傷財,也難以根治。”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人員表示,對超標車輛必須堅持源頭治理。
“有法律法規,就是沒人管,這種現象必須改變。應做專項整頓,不是整頓老百姓,而是整頓有關部門,明確責任,嚴格追責。”吳曉靈委員表示,要嚴格明確責任,嚴控改裝車的生產關和超標電動車的生產銷售關。
何曄暉委員認為怎么識別事故車,必須從源頭上治理,必須要依法把改裝、生產這些違規車輛的企業關停。如果沒有這樣的決心,目前的這種亂狀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違規生產的車輛管不住,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不可能好轉。
“我認為應該對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的貨車改裝和生產企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或者吊證,或者查封,要實施嚴格的管理,而且還要追究所在地政府部門的責任。”吳恒委員說。
持相同觀點的劉政奎委員指出,建議對由超標車輛引發交通事故的,追究生產、銷售和改裝企業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對查處不力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和個人也要追究責任。
對此,執法檢查報告也指出,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需要加大懲罰力度,特別是針對屢禁不止的超載超限和違法生產銷售車輛等行為,探索借鑒刑法危害公共安全和民法連帶責任的有關規定,提高法律威懾力。
路:補足農村公路安全設施,總體謀劃城市道路交通
從2004 年至2015 年,我國公路通車里程從187 萬公里增長到457 萬公里。截至2015 年年底,我國農村公路里程已達398 萬公里,農村公路在全國公路總里程中占據很大比例。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我國部分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設施不足。急彎、陡坡、長下坡、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農村公路的危險路段已超過160 萬公里,占農村公路總里程40% 以上,亟待增設安全防護設施。近十年來,近35% 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在農村公路上。
“這些年大力建設農村公路,但由于標準低,交通安全設施又不足,農村公路已成為交通安全新的問題。”劉政奎委員建議有關部門對農村公路安全進行全面檢查,并完善相關標準,加大資金投入,集中進行整治。
蔣巨峰委員稱,因為農村道路投資主體主要是當地政府,尤其在一些邊遠山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由于當地財力不足,對農村道路的建設和維護力不從心,導致建設標準低、道路設施差等問題。要徹底解決農村道路路況差的問題,需要解決投資體制的問題。
何曄暉委員認為,要把對農村危險路段的改造放在一個重要的位置,加大各級財政以及社會資金投入的力度,特別是中央財政要起到引導性的作用。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管理不到位”“城市道路交通總體謀劃不夠”“停車位建設管理特別是大中城市嚴重滯后”等是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的城市道路及安全設施建設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
“我們到國外都有一個感覺,國外很多大城市的道路狀況遠不如我們,比如巴黎、倫敦、莫斯科、新加坡等,很多道路老舊、狹窄,但是我們在國外行車時,并不感到特別擁堵;而在我們這里,雖然道路很寬,但擁堵已經成為常態。為什么?除了客觀原因之外,我認為,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的道路通行規劃的設計和管理不夠科學。”李安東委員指出,在交通信號設置和時序控制的科學化、進出主路的規劃和管理、單行線和專用道的設計等方面,科學設計和科學管理工作的潛力很大,可以做很多文章。
車光鐵委員提出建議,應在進一步做好道路及安全設施建設和改造工作的同時,針對城市長遠發展需要,將道路及安全設施和停車場等建設,作為制訂城市未來發展和建設規劃的重要內容,堅決克服短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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