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可借鑒北京做法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不無擔憂地說,由于目前交強險理賠尚不多,很多車主也沒有購買交強險,所以無責賠償的問題尚沒有凸現。但隨著過渡期的結束車輛事故無責方的賠償標準,更多的車主將購買交強險車輛事故無責方的賠償標準,到那時這個問題將尤其突出。
那么,怎樣才能解決交強險理賠中出現的無責賠償問題呢?北京車險業提供了一個過渡期的權宜之計。7月1日交強險制度實施之初,人保、太保、平安、大地和中華聯合等五家保險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就這種尷尬達成臨時協議———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可先墊付400元無責賠償。
具體做法是,如果事故雙方均在這五家公司承保,保險公司將替客戶“跑腿”。無責客戶只需提供有關索賠資料,不需到處奔波,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將承擔雙方的查勘、定損和賠償,并且墊付不高于400元的無責賠償,之后向無責方的投保公司追索。
雖然這個方案解決了交強險理賠煩瑣的問題,但無責賠償的問題依然沒能從根本上解決。昨日記者在采訪中,有業內人士對交強險中2000元的財產賠償限額提出了質疑?!?000元的財產保障起不到多大作用!”南京一家財險公司人士認為,正是這部分額度并不高的財產賠償,增加了投保者和保險公司的理賠麻煩,也造成了“無責也賠償”的尷尬。他認為,第三者責任應該主要保障人身,交強險中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明顯偏低,如果能把這部分財產賠償加入醫療費用,效果可能會更好。見習記者張曦
交強險已實行一個多月了。記者昨日從南京多家財險公司了解到,交強險在賠付過程中存在無責方反而要賠給肇事方錢的尷尬事。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車輛事故無責方的賠償標準,交強險中2000元的財產損失賠償規定讓保險公司和投保者都很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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