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導報記者報道了一則關于劉女士在長泰的無奈遭遇(《海峽導報》6月21日報道)。22日中午,一輛掛車在長泰交警的幫助下,順利駛入長泰縣金順停車場將劉女士被扣的車輛免費拖出。
-22日,長泰交警葉警官告訴導報記者,當日,一接到劉女士反映其車輛無故被扣在長泰縣鴻寶停車場,停車場負責人要向她收取1.5萬元停車費的情況后,立即展開調查交通事故扣車需要交停車費嗎,并約談了長泰鴻寶停車場的相關負責人。
-葉警官介紹,調查得知,該被扣車輛并未在長泰交警的系統有出現扣押記錄,而問及長泰縣鴻寶停車場的相關負責人,他們認為,2016年,長泰在“創城”時,可能劉女士的那輛車當時停在長泰城區內且該車輛已成為“僵尸車”,所以他們才應相關部門的通知,將該車拖往停車場,并停在他們旗下另一個停車場(長泰縣金順停車場)。
-其間,長泰交警問及王先生是否有劉女士被扣車輛的相關扣押記錄時,王先生卻無法提供。
-隨后,長泰交警責令停車場方面立即進行整改,嚴肅要求車場負責人對車輛進出停車場的相關收費及登記手續必須做到透明化,并要求他們立即將劉女士的被扣車輛放行。
-22日中午,長泰交警劉警官在雨中協調,長泰縣金順停車場讓掛車將劉女士被扣車輛免費運走,劉警官還現場指揮交通,讓掛車前行。
-長泰交警提醒:查扣車輛不需交停車費
-長泰交警提醒:在長泰境內,車輛凡是因違法違規被交警扣押或查扣后,再安排停放到長泰的相關停車場保管的,均不需要向停車場或交警部門繳交相關停車費。今后交通事故扣車需要交停車費嗎,在長泰境內交通事故扣車需要交停車費嗎,群眾如果發現有向查扣車輛收取停車費的,請立即向長泰交警舉報(電話 )。(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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