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高架橋下車輛左轉,在沒有任何干擾的情況下兩次撞上橋墩,駕駛室氣囊都彈開了,這司機的開車技術是不是未免太菜?還是另有隱情?
事故現場:寶馬車一頭撞上橋墩
7月13日早上8點多,上海普陀區真南路,一輛寶馬轉彎時,一頭撞上了高架下方的橋墩位置。
撞擊造成車頭損壞、車牌掉落,正在附近執勤的交警立即上前查看,發現車內僅有駕駛員一人,是名年輕女子。
交警詢問后,確認駕駛員葛某沒有受傷,于是開始處理事故,讓葛某出示駕駛證,然而葛某卻拿不出本人的證件,就在交警要求她駕駛車輛停靠到路邊,并打開雙閃燈時,葛某突然一腳油門急加速,再次撞上了橋墩。
這第二次撞擊的力度更大,車內駕駛位的氣囊瞬間彈開…交警再次向司機葛某喊話:“下車,你有駕駛證嗎?”并安排120急救車前來支援。
所幸車輛猛烈撞擊的是橋墩外圈的水泥臺階,并未對橋墩造成影響,駕駛員葛某也沒有大礙,下車后,民警發現她身上滿是酒氣。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測試顯示,葛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37毫克/100毫升,已遠超醉駕標準。
隨后,葛某被警方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發生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提車,經司法鑒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0毫克/100毫升,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交警將涉嫌危險駕駛的葛某移交至真如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據葛某向警方交代,事發當天早上,她與前夫因孩子的教育問題發生爭執,葛某一氣之下,拿起前夫的車鑰匙,獨自駕車離開,打算出去兜兜風、散散心。
而就在事發當天凌晨3點,葛某剛喝過三杯洋酒,她自以為這點酒不算多,睡過一覺起來酒精都揮發了。然而,氣頭上的葛某受酒精刺激的影響,情緒失控,還是引發了交通事故。
目前,葛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喝酒不開車,開車撞橋墩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警示語大家幾乎都聽過,而由酒駕引起的事故不勝枚舉,光是撞橋墩的事故就有好幾起。
2021年7月24日22時許,山東泰安寧陽縣一男子駕駛小轎車沿磁窯鎮鉅平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前丁大橋時,撞在中心橋墩上,后經過血液鑒定檢測結果為223.6毫克/100毫升,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據該男子事后交代,當晚與朋友在某飯店喝的酒,酒后駕車回家,因意識模糊發生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提車,撞到橋墩上,根據交通事故認定:該男子未按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今年3月,在安徽碭山縣唐寨鎮某路段,巡邏交警發現一輛轎車撞在路面橋墩上、車頭塌陷,車燈亮著一動不動。
交警隨即上前查看發現,車內安全氣囊已經彈出,駕駛員趴在安全氣囊上發生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提車,喊都喊不醒。交警立即將車門打開,一股酒味撲鼻而來。
現場查看發現,駕駛員身上并無外傷,在交警的多番呼喊后駕駛員才醒過來。
經詢問得知,男子因心情不好,當晚在家喝了7兩白酒,隨后就開車出門,迷糊中撞向了橋墩,接著就睡著了。
后經抽血檢測,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198毫克/100毫升,已遠超醉駕標準。
民警對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別不當回事!酒駕危害多嚴重?
可能這些肇事的酒駕司機覺得喝了點酒還是很清醒,但酒精的危害是無法預料的,幾杯酒上頭?喝完多久上頭?這些沒人能準確說明白,任何時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殺傷力”,酒駕危害有多嚴重?看看下面這張圖:
如果還有人懷有僥幸心理,再看看酒后駕車的“賬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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