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發展的不斷進步,汽車行業更新換代的頻率越來越頻繁,二手車市場的發展空間也越來越大,由此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常見,與一般的汽車銷售相比,二手車買賣需要注意的地方更多,其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有以下這些(接上篇):
三、二手車買賣中買方需注意的地方?
相比于賣方,買方需注意的地方大部分根據生活經驗及市場交易規律便能夠推斷出來。
1、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要把車輛的里程數、配置、是否是事故車、是否是抵押車等信息詳細表現出來,具體哪些參考上述賣方義務。
實務中,許多買方在購買二手車時,往往在簡單查驗汽車后就付款,不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或者不看合同內容就簽字,這將導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沒有得到任何明確確認,一旦后續發生糾紛,一份不完整的合同甚至沒有合同,都將使買方的主張沒有證據得以支撐,從而帶來總總不利影響。對于車輛的不利信息,賣方是有披露義務的,但該披露方式是書面的,若買方不看合同就簽字,那從法律上看賣方已履行了披露義務,買方對此也是知情的,便不能以賣方欺詐要求解除合同。若賣方存在口頭承諾,也一定要將承諾寫入合同中,并明確相應違約責任。
2、定金糾紛
定金不只局限于二手車,凡是需要預付款的交易,通常都會涉及到定金的支付。定金是指為確保合同的實現,雙方當事人通過書面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向對方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方式,屬于法定的一種擔保方式。
具體到二手車交易中,若存在定金,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定金的性質、數額、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時間,一旦發生糾紛,明確的定金約定可以作為賣方雙倍返還定金或者不予退還定金的依據。
3、自擔風險行為
這是實務中最為常見的情形,一般根據市場交易規律及生活經驗即可判斷,當二手車的價值明顯遠低于正常市場交易的價值時,只要買家同意購買并支付了購車款,只要車輛不存在影響無法正常行駛的情況,對車輛的其他瑕疵,包括抵押等權屬糾紛,不管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約定,都視為買方明知車輛存在權利瑕疵等其他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問題,并自愿承擔相應的風險,此種情況買家無法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返還購車款。
綜上,二手車交易中,買方購車時需提前明確車輛的正常市場交易價格,切不可因貪便宜購買遠低于正常市場價格的二手車,否則車輛只要能夠正常行駛,便視為買方自愿承擔車輛存在的其他瑕疵風險,這種自擔風險的行為在法律上是無法得到相應保障的。除此之外,購車時一定要與賣方簽訂書面合同,并將二手車有關的所有信息及賣方作出的承諾寫入其中,并約定彼此間明確的違約責任,以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律 師介 紹
吳中貴
江西道善(贛州)律師事務所
專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