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貸款可以分期多少年?
房屋抵押貸款可以分期30年。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一般最多可以貸款30年。房屋抵押貸款可貸款年限為1-30年,長貸款10年,可根據個人情況作調整。
如果個人信譽等條件都比較好的話,是可以貸款20-30年的,但原則上是不會超過30年。
二、抵押貸款年限
一般抵押貸款,期限最長,是以“消費”為貸款目的的抵押貸款,最長30年。
不過,限還受到借款人年齡的限制。有的銀行規定最長貸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60。20年就能還上。50歲的話,最多可以借10年。
抵押,又稱“抵押借貸”。指一些國家銀行采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抵押物一般是易于保存、不易損耗、易于出售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不動產等。貸款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銀行有權拍賣抵押物,用拍賣所得償還貸款。拍賣款將還清貸款余額,并返還給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還清貸款,借款人將繼續還清貸款。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抵押不同,即這兩部法律對抵押
即抵押人(買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所有權。對購房者來說有兩個意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分期支付;第二,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屋所有權是“壓著”的,直到全款付清才能“揭開”(拿走)。此外,按揭買賣涉及三方債務關系——即抵押人(買方)、開發商(賣方)和抵押權人(一般是有關銀行)之間的關系。
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后,抵押人(買與抵押權人(銀行)簽訂抵押合同,銀行向開發商支付剩余的購房款,買受人則定期向抵押銀行支付“抵押款”,抵押過程結束。
按揭是買受人(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款的方式。即買方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采取不轉移所有權的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還貸的擔保。這筆貸款必須支付利息,買受人(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后可以收回抵押物——《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也就車抵押分期貸款,購房者實際上并不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不按時還款,銀行可以依法處理。
按揭是世界上方式。雖然在性質上與按揭貸款不同,但在保證債務履行(分期付款、按期還款)的“壓下房屋所有權”上,殊途同歸,與按揭貸款完全一致。
三、抵押貸款年限
一般抵押貸款,期限最長,是以“消費”為貸款目的的抵押貸款,最長30年。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房貸期限還受到借款人年齡的限制。有的銀行規定最長貸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60。換句話說,如果你現在40,最多20年就能還上。50歲的話,最多可以借10年。
抵押,又稱“抵押借貸”。指一些國家銀行采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抵押物一般是易于保存、不易損耗、易于出售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不動產等。貸款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銀行有權拍賣抵押物車抵押分期貸款,用拍賣所得償還貸款。拍賣款將還清貸款余額,并返還給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還清貸款,借款人將繼續還清貸款。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抵押不同,即這兩部法律對抵押的定義是以不轉移占有為條件的。
即抵押人(買受人)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對購房者來說有兩個意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分期支付;第二,在分期付款階段車抵押分期貸款,房屋所有權是“壓著”的,直到全款付清才能“揭開”(拿走)。此外,按揭買賣涉及三方債務關系——即抵押人(買方)、開發商(賣方)和抵押權人(一般是有關銀行)之間的關系。
其程序是抵押人(購房人)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后,抵押人(買受人)基于此合同與抵押權人(銀行)簽訂抵押合同,銀行向開發商支付剩余的購房款,買受人則定期向抵押銀行支付,直至按規定支付“抵押款”,抵押過程結束。
按揭是買受人(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款的方式。即買方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采取不轉移所有權的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還貸的擔保。這筆貸款必須支付利息,買受人(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后可以收回抵押物——《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也就是說,在還清貸款之前,購房者實際上并不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不按時還款,銀行可以依法處理。
按揭是世界上一種常見的房地產銷售方式。雖然在性質上與按揭貸款不同,但在保證債務履行(分期付款、按期還款)的“壓下房屋所有權”上,殊途同歸,與按揭貸款完全一致。
四、上海房屋抵押貸款的期限大概是多久?
最長10年。流程是簽約,審批,抵押,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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