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生命安全,減少交通事故死亡,我市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摩電整治行動暨“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通過積極開展宣傳引導,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群眾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意識明顯增強。
事故案例
沒戴頭盔的:
2022年11月30日9時53分,梁某駕駛桂KG9***重型貨車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在揭陽市惠來縣葵潭段G324線與 S337線交叉路口,與同向駕駛無號牌兩輪輕便摩托車的李某君(后載黃某涵和黃某城2人)發生碰撞并碾壓,摩托車駕乘人員3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沒有起到防護作用,當場死亡。
案例現場
2020年06月02日,羅某駕駛粵VX****小型客車途經普寧市南徑鎮磨坑一路路段,與張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搭載黃某)發生碰撞,造成張某興,黃某鵬受傷及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電動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因無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嚴重受傷并造成昏迷。
戴頭盔的:
2020年6月18日晚上20時左右,在臨江南路與雙彭路交界處,黃某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在臨江南路行駛時,與同個方向行駛的一環衛工人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造成環衛工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由于摩托車車主有佩戴安全頭盔,只是腳部受傷。駕駛員能逃過此“劫”,要歸功于他的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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