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
福州的張先生無意間
刷到一個二手車銷售的
短視頻直播
讓他沒想到的是
只因多看了幾眼直播
隨后發生的事
將給他帶來長達一年的困擾
刷短視頻被引流
27萬買了輛事故車
去年四月,張先生在刷抖音時,發現倉山一家較大的車行正在直播車輛信息。正有換車打算的張先生就在這家公司的直播后臺留了言,后臺給他推送了一名銷售員楊某某的聯系方式。
張先生看中了一輛價格27萬元左右的奔馳 2017款。價格優勢加上還不錯的車況讓張先生沒有多想,一口氣完成了所有手續辦理。
市民 張先生:當時看中的是奔馳 2017款,價格在27萬元左右,挺心動的。因為當時市場行情在28萬、29萬。他跟我承諾車沒有經過重大事故。
不想沒幾天,張先生發現車載空調無法使用,就將車送去檢查。一周后,第三方公司的檢測報告卻讓張先生徹底傻了眼:這輛車的氣囊爆了,大梁切割修復過事故車轉讓協議,儀表臺和水冷也有更換過的痕跡!張先生花27萬買了輛事故車!
三方互“踢皮球”
張先生怒而上訴
張先生立馬聯系了銷售員楊某某,要求退車還款。不想對方不但不認可第三方公司的檢測報告,還不由分說直接拒絕了張先生的訴求。
市民 張先生:當時協商是讓我虧點錢,他們收回去。但是這種事情怎么可能?我才買一兩個月,你讓我虧幾萬元。應該全額退給我,保險費也要退給我。
雙方協商不下,張先生找到了楊某某所屬的某汽車銷售公司。汽車銷售公司卻表示,楊某某并非其員工,他的銷售行為與公司無關。
市民 張先生:簽合同是在車行簽的,包括貸款也是在車行簽的。業務員當時還掛著車行的工作牌,車怎么不是他們公司的?
眼看汽車銷售公司、銷售員以及車主三方都不認賬,張先生一紙訴狀將某汽車銷售公司、楊某某及上任車主林某都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汽車銷售公司“退一賠三”。
倉山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黃靈莊: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汽車銷售公司認為他只提供場地,跟這起買賣案件不存在關聯。被告個人(楊某某)他認為他是替車輛原車主買賣車輛,他只是一個居間方。所以就協議的出賣方到底是被告公司還是被告個人,還是原車主,原告、被告持不同意見,這是本案的一個爭議焦點。
張先生想找回瀏覽記錄佐證時,發現當時的短視頻平臺賬戶已注銷。而購車協議上未加蓋公司公章,購車款也沒有打到該汽車銷售公司的賬戶上。
正當張先生一籌莫展時,他找到了一張短視頻頁面的截屏。這張截屏是否可以證明某汽車銷售公司是案涉車輛的出賣方呢?
倉山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黃靈莊:根據當時原告提供的截屏,無法判斷這個抖音號是被告公司開設的官方抖音號。公司在庭審當中也出面表示,公司并未開設抖音號。所以在關聯性上,我們無法確認。
另外,從合同簽訂來看,合同未加蓋被告公司公章。案涉車款打到被告個人(楊某某)的指定賬戶。被告個人(楊某某)出庭時,也跟法院確認,這個賬戶是屬于他朋友的,跟公司沒有關聯。從一系列證據表明,公司跟這起交易應該沒有太大聯系。
倉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某汽車銷售公司是案涉車輛的出賣方。
最終,法院一審撤銷了張先生與銷售員楊某某簽訂的車輛轉讓協議書,楊某某需向張先生賠償保險費和貸款手續費事故車轉讓協議,但駁回了張先生要求某汽車銷售公司“退一賠三”的訴求。
避免二手車糾紛
你該這樣做
隨著二手車交易市場蓬勃發展和人們用車觀念的逐漸成熟,很多人會選擇購買高性價比的二手車。遇到車況不錯、價格誘人的二手車時事故車轉讓協議,不少人會和張先生一樣果斷出手。那么,如何避免二手車糾紛?
倉山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黃靈莊建議廣大購車者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時,在買賣合同當中要有明確的出賣方。如果消費者認為是跟公司購買的車輛,一定要在合同上面加蓋公司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2、在合同中要約定詳盡的違約責任,以避免后期發生糾紛。若出賣方有違約行為,可根據合同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3、在交易過程中,要委托有資質的車輛鑒定機構,對車況的真實情況進行鑒定。在合同當中也要載明所鑒定的車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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