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朋友得知當地北京現代4s店出售一輛2014年9月登記的試駕車,由于自己不懂車又是朋友給找的,試駕一圈感覺沒事就交錢買走了,結果過完戶的第三天朋友來看車,才得知該車出現過事故,車的右縱梁有明顯矯正痕跡與焊點,車的水箱框架、發動機艙蓋、左右葉子板都更換過,而且正副駕駛車門漏風。之后去4s店找,該店總經理態度強硬說該車沒有出現過事故,再加上礙于朋友的面子,第一次去就不了了之了。回來之后找了很多修理廠與二手車公司還有瓜子網評估師給該車檢查,都說該車出過事故,而且很多地方傷痕過于明顯,市值僅值14萬(本人17.2萬買的車),現在來咨詢咨詢想起訴該4s店。
疑問1:購買合同上有一條“本車甲方不做任何質量保證,由乙方現場鑒定認可購買,成交后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不知道有沒有什么影響,但是本人有該4s店銷售、銷售經理、總經理的對話錄音,他們都說這個車沒出過事故,而且都承認我買車時沒人告知我該車出現過事故,只是我買車不看車,不能怪別人。
疑問2:買車時試駕車出事故,車價17.2萬(有刷卡小票與銀行流水證明),銷售說為了避稅給我開8萬的發票,送我幾次保養可不可以,但是需要我填一個9萬退款單,本人想想購買合同已經簽完了,手續也都給我了試駕車出事故,就簽了一個9萬的退款單,然后發票給我開了8萬。本人有多次與銷售通話錄音詢問這個退款單不會證明把錢退給我了,或者后期管我要錢吧,銷售屢次都說肯定不會的!只是為了避稅!不知道這個退款單對官司有什么影響?(具體內容不記得了,只有兩行字試駕車出事故,大概就是收到9萬退款,具體是什么退款記不清了)
目前手里證據有:跟銷售、銷售經理、總經理的面對面對話錄音,跟部分錄像,我詢問此車有沒有事故,對方都說沒有,最后一次協商錄音內該店總經理又說該車有過小事故,本人反問說你之前不是說沒有事故嗎,現在怎么又有了?該店總經理沉默不語。還有保險公司出的該車報案記錄,有三次報案記錄,第一次報案理賠了7000元,第二次報案理賠了元。
4s店管理層人員出面時態度極其惡略,稱自己找朋友來買車不看車,買走了現在又回來找,跟他們沒有關系。再就是讓我回去等答復。
而且現在4s店不給我購車合同的原件,本人實時錄音問該店總經理為什么不給我原件,合同上寫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店總經理稱我們財務得留著,不能給你。本人只有一個復印件加蓋該公司銷售專用章的,有蓋章時清晰的視頻。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